一男子觉得高铁站附近风景优美,便操纵无人机航拍,被铁路民警及时发现,避免了一次高速动车组紧急制动、晚点事件的发生。
2月14日上午11点多,沪昆高铁三穗高铁站派出所民警在站前广场巡逻时,猛然发现一男子正在站前广场升放无人机,飞行高度约五六十米。民警立即上前制止,传唤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询问得知,该男子宋某是一个航拍爱好者,过年来三穗县岳父家拜年,经过三穗高铁站时觉得铁路附近的景色很美,便打算用无人机拍摄照片留作纪念。
民警告诉宋某,《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中第十二条载明,高速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禁止升放孔明灯、无人飞机、小航空器、动力伞等低空飞行物。其行为已经违反了该规定。据民警介绍,上述低空飞行物一旦失控掉落高铁防护网内(轨道或接触网上),很可能造成高速动车组紧急制动,导致多列动车组晚点等突发事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根据《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民警对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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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厚权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曾秦
编辑侯川川/编审李枫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