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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游四川眉山水街被无人机砸伤 找不到肇事者该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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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眉山东坡水街成了“网红打卡地”,吸引了众多周边游客前来观赏游玩。

11月11日,来自乐山市犍为县的陈女士一家人便慕名而来。谁知在水街观看表演时,陈女士不慎被掉落的无人机砸伤头部,陈女士丈夫的头部也被划伤。

出游受伤让陈女士一家郁闷不已,更让一家人气愤的是,事发后迟迟无人承担责任。为此,陈女士通过封面新闻“云求助”平台进行了投诉。

眉山穿越盛世商业水街

事发:天降无人机 砸伤看表演的夫妻俩

11月12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见到了陈女士。陈女士说,11月11日下午,她和老公带着家里老人,一行5人到眉山穿越盛世商业水街(也称“东坡水街”)游玩。晚上8点左右,一家人正在观看水幕台上的表演,突然一架无人机掉落下来,砸到了陈女士的头部,立即鲜血直流。陈女士的老公头部也被无人机桨片多处划伤。无人机则掉入了水里。

“当时就一直没有工作人员出来过问,我们就自己打了110和120。”陈女士说,当时管理方只有两个保安在场,询问无人机是谁的。直到民警和120到达现场后,水街的一个工作人员前来查看了情况。

“我们就自己坐救护车去了医院。工作人员也没有跟着来。”陈女士说,自己头部被砸出了一个口子,缝了3针,打了破伤风。老公的伤要轻微一点,但头部多处被划出血痕,“在这过程中,一直没有工作人员过来。因为我妈和外婆、爷爷留在他们办公室的,我就通过我妈和他们联系上,说一起去派出所协调。”

陈女士老公头部被划伤,身后的陈女士头部进行了缝针包扎

调解:伤者要求赔2万元  管理方不答应

随后,水街所属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医院接上陈女士,前往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城南派出所调解。

过程中,陈女士提出两万元的赔偿,包括医院费、后续换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但遭到水街管理方的拒绝,“他们就说完全没有责任,医药费什么都不承担,还喊我们随便去告。”

直到凌晨1点左右,协商仍然无果,双方便约定12日上午再到派出所进行协调。

第二天上午9点,陈女士和老公来到派出所。11点左右,水街的物业方来了两位工作人员,但双方调解依然没有达成共识,“他们依然不承认自己有责任。”

气不过的陈女士和老公继续留在眉山维权。12日下午,记者陪同陈女士向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来访中心反映了情况。在分局的协调下,城南派出所民警分别对陈女士和水街物业方再次进行调解。

陈女士部分医药单据

陈女士老公和物业方核对医药费

回应:物业称不是肇事方 事发后没有不管

分别调解的间隙,针对陈女士的质疑,穿越盛世项目主管胡先生表示,“我们也不是说完全没有责任,但有没有责任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他们说了算,需要相关部门去判定。”

胡先生说,物业公司不是肇事方,无人机也不是他们的。再加上水街属于开放性商业区域,没有收取门票,游客在空中放飞无人机他们也没法管理,因此责任主要不在他们这边,陈女士提出的赔偿金额他们也接受不了。

胡先生说,12日上午调解时,由于还没找到机主,他们已经同意先垫付医药费,但陈女士这边没有同意。

另一名参与协调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贾女士说,事情发生时,现场保安立即通知了他们后,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来了后,我们就说喊伤者先去医院,但医护人员说不需要太多人陪同,我们就没有跟着去。”

贾女士说,他们一边让人打捞水里的无人机配合警方调查,一边把陈女士的母亲、外婆和爷爷带去了办公室休息。在陈女士和其母亲沟通的过程中,他们也询问了陈女士的情况,待陈女士治疗完后,他们开着车接上了陈女士两人一起去了城南派出所。

“我们一直都有人陪同,也在配合调查,并没有说不管这个事。后来,协商到太晚没成,我就提出第二天再谈,我们还为他家的老人安排了住宿,钱也是我们垫付的。”

城南派出所进行协调

结果:管理方垫付医药费 警方追查肇事机主

12日下午6点左右,经城南派出所民警调解,水街的物业方垫付了陈女士的医药费778.1元。后续等待无人机机主找到后,再对事情进行下一步商谈。

城南派出所所长章平表示,目前他们已经上报给东坡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也联系了无人机生产企业,正在全力查找肇事机主。下一步,他们还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东坡水街无人机的飞行加大管控。

同时,警方也希望广大无人机爱好者能遵守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报备、登记,注意使用安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物业方暂时垫付了医药费

律师说法:肇事无人机主应负主责

那么此事物业公司是否责任呢?对此,记者咨询了三位律师。

北京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律师认为,水街的管理方有一定的责任。“无人机如果经常出现在管理的区域内,作为水街的管理方,就需要预见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从而要采取一些措施进行防范。”郭律师说,如果没有尽到这个防范责任的话,物业方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则认为,如果无人机不是管理方的,那么物业公司便没有责任。王律师解释说,无人机不是水街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所能控制的,由于无人机在空中飞行,对于这种空域的管理,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的。因此应该由无人机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来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我认为除了肇事机主以外,表演的组织者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姜律师认为,主办方在组织表演时,就需要预判会不会发生安全问题。如果主办方没有做到这种安全的义务的话,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如果物业公司是表演的组织者,那么就有相应的责任;如果不是,那就无须承担责任。

 

来源:封面新闻  记者 王越欣 李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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