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通告,为维护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期间花卉博览会园区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送。自2021年5月20日0时至2021年7月2日24时期间,在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公路—北沿公路—林风公路—东风公路)区域内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释放,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勘测等活动的除外。
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相关规定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公安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请广大飞友注意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