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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http://bbs.dji.com/thread-26856-1-1.html
昨日傍晚我在广州猎德大桥附近使用无人机(DJI 精灵3A)航拍,在返航途中(高度500米,距离1.1公里)因信号干扰导致控制信号、图传信号丢失,飞机失控,最后因长时间失控也不确定是自动返航过程中撞到广州塔塔尖天线还是因电量耗光坠机(因为广州塔安保人员不让我看监控),最后导致飞机坠机于广州塔488层平台。后我赶到广州塔找广州塔单位业主方交涉反应此情况,在广州塔安保人员的批评下,也做了相应的情况说明。广州塔安保人员确认在坠机过程中还好没有造成任何游客的损伤,也没有对广州塔的任何设施造成损失。广州塔安保人员后来就此事件做了报警处理,出警的单位是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赤岗派出所的警察。警察对我做了深刻的批评教育,然后又带我到他们所里找值班警察做了询问和批评,最后让我写了检讨书。而后我回到广州塔安保处,再次和他们交涉想要取回飞机的尸体,但广州塔安保人员认为飞机尸体应该先交给警察,再让我到派出所领取。于是再次让我致电赤岗塔派出所,让警察过来将我和无人机尸体带回派出所。回到派出所之后,之前对我进行批评教育的值班警察(警号024778)让我出示飞机购买发票,说没有发票没发证明飞机是我的。虽然我给他们看了手机APP DJIGO里面的飞行记录以及飞机设备信息,但是赤岗塔派出所的人员坚决不予承认。并补充说就算拿到发票也不会确保将飞机尸体还给我。这时候因时间已经接近晚22时,自从我坠机(18:22分左右)已经过去了3个多小时,我也不愿意耗费精力再和警察理论,反正飞机尸体已经确认在派出所。按照警察的说法只要我提供发票(可以回家找),就可以再来找他们。
我就询问下次我拿发票过来,是否还是这位警察值班,如果不是他值班我的事情又该找哪位处理,还有我的物品既然在你们派出所扣留,那应该给我开一张相关的单据,可以查证。可是警察说没有任何单据,东西放在他们派出所还需要担心什么,又不会丢。这时在派出所里面又走出一位B警察,之前的警号为024778的A警察就向B警察说我的这个事情。B警察也没有询问我,直接就说飞机必须没收,不予归还。A警察此时也话锋一转,也告诉我不需要再拿发票过来求证,飞机他们直接没收了。我一再向警察求情,说我检讨书也写了,而且飞机失控属于技术问题,并不是我人为主观因素。但是A警察以我的行为严重触犯危害公安安全,广州塔附近绝对属于禁飞区为由,坚持要没收我的无人机尸体。而且又说B警察是他们的今天办案值班班长,他的处理意见就代表了他们警察的处理意见。我最后又问他们,既然决定没收我的无人机,那应该给我开具一份没收或者处罚单据吧,A警察回复我没收你无人机已经算是好的结果了,如果我再要求出具什么单据,就先拉我进入他们询问室(不知道算不算审讯室),要详细录我的口供,再根据情节严重大小,会对我处于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然后会按照流程给我出具所有单据。没办法,吓尿了。只好作罢先走了。
情况就是大致如此,我个人的看法是目前无人机法律在监管执行层面上严重的滞后于行业发展和市场,以警察们的法律依据为例,所谓的禁飞区根本没有明确的标识和社会舆论宣传,所以我觉得实际上他们的法律依据并不牢靠。然后在此事件警察处理的流程和处理意见结果方面,我严重的感受到了中国基层警察的处事方式让人发指,没有合法性、没有合理手续、所谓的办案民警班长一句话就可以定性改变结果。
我现在自己的解决思路先是向广州市公安局咨询相关的法律和处理此类事件的流程规范,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比如找律师)寻求帮助,哪怕最后的无人机尸体拿不回来,也至少要死个明白。不能受他们的窝囊气。